法律分析:
建垃圾綜合處理廠步驟:
1、根據投資項目,如縣城垃圾綜合處理廠,成立法人公司;
2、以新成立的垃圾綜合處理廠公司名義向投資垃圾總處理項目所在地政府及主管部門報送投資垃圾綜合處理項目申請文件。得到當地政府批復后,即可邀請當地土地局、建設局、環保局協同選址,垃圾綜合處理廠廠址要求距村莊距離一公里左右,盡量遠離村莊,如果離村莊近,那么選在村莊人群密集點下風向;
3、找生產垃圾分選發酵制肥成套設備的公司技術人員確定垃圾綜合處理廠工藝方案,確定BT,BOT運營模式,工藝布局合理,充分考慮到政府要求和企業自身盈利模式,并做垃圾處理廠工程項目建議書;
4、新成立垃圾處理廠公司與當地政府簽定《城市生活垃圾特許經營協議書》;
5、委托設計院做《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得到各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
6、委托當地有資質的環評部門做《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并得到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復。
法律依據: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 《2015年循環經濟推進計劃》 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工作。研究起草《關于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及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試點方案》;開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試點省建設工作;鼓勵各地探索多種形式市場化運作機制,創新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領域投融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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