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至少需要簽訂3年?!秳趧雍贤ā返谑艞l: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問:試用期期間可以辭職嗎?答:試用期期間可以辭職。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的話,可以先與公司協商,協商一致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如未達成合意,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單位,即可領取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試用期六個月后應該簽多久合同
用人單位如果與勞動者約定6個月試用期,那么勞動合同至少需要簽訂3年?!秳趧雍贤ā返谑艞l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6個月勞動合同應簽多少年
1、用人單位如果與勞動者約定6個月試用期,那么勞動合同至少需要簽訂3年。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試用期時間可以超過六個月嗎
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試用期六個月,合法嗎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試用期六個月合法。試用期規定: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試用期六個月被辭退有補償嗎
視情況而定。如果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不需要賠償,除此之外應當支付勞動者賠償金:(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仟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該內容由 顧超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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