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了一個在逃死刑犯不犯法。殺了死刑犯不被判刑的標準如下:
1、工作人員依照職權,經批準將死刑犯執行死刑的,是合法的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不違法;
2、在依法將死刑犯執行死刑前,死刑犯也是受法律保護的生命個體,不得對其進行傷害、殺害行為。否則,也會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罪;
3、故意罪懲罰的是沒有合法根據而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3、客體要件:故意傷害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4、客觀要件: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