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守人員致使犯罪嫌疑人脫逃的,若是在工作的時候玩忽職守,導致了在押人員逃脫,那么該司法職員是有可能會受到刑事處罰的。如果在押人員逃脫后不能再次被抓捕回來,那么刑罰可能更重一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條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脫逃,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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