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確認勞動關系的方式是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建立勞動關系: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受用人單位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一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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