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租賃的車輛如果發生事故,應該由駕駛行為人承擔相關責任。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責任,超出限額的在商業險范圍內賠償,由在超出保險賠償范圍的,由駕駛人、車輛產權人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如果是雙方事故,并且事故對方也有責任的,則事故對方及對方保險公司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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