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后,承租人必須保護好現場,不可逃逸,并盡快通知交管部門和出租方。如果承租人逃逸,即使在辦理了還車手續后,也可能發生車輛被依法扣留等法律后果,因此造成的損失,要由承租人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一致時的侵權責任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 掛靠機動車侵權責任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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