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轉讓的基本流程如下:
1、簽訂商標轉讓協議,約定相應事項;
2、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書、商標注冊證復印件、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或者身份證復印件;
3、受讓人辦理注冊商標轉讓申請手續;
4、注冊商標轉讓申請經商標局批準后,應當發給受讓人相應的證明并予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應當轉讓在同一商品上注冊的近似商標,或者在同一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標。商標局不批準容易造成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原因。注冊商標轉讓經批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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