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孤兒院一般支持到有能力出去打工的,生活費一般是財政局發的,孤兒院和別人的孩子一樣上正常的學校。孤兒又可以分很多情況,比如,父母雙亡但是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都在,可以一起生活的?;蛘咂渌梢栽谝黄鹕畹挠H戚。也有孤身一人的。還有按經濟情況也分很多種,有的有一定財產的,還有的身無分文的。孤兒院一類的地方民政部門或者私人慈善機構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提供幫助的,幫助那些沒有親人照顧,沒有經濟能力養活自己的。同時提供監護人責任。所以,只要你認為自己可以照顧自己了就可以自由生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條 無子女的收養人可以收養兩名子女;有子女的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未成年人或者兒童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一項規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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