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謂商標轉讓,就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一些企業在商標被核準注冊后便置之不理,商標處于閑置狀態,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一些想要注冊商標的企業,卻因不愿耗費精力準備申報材料,或者不愿花費將近一年的時間等待審批,始終與商標無緣。通過宣傳商標轉讓相關法規和流程,商標轉讓既促進了企業品牌創建,又幫助企業盤活了資產。那么商標轉讓需要些什么流程呢?1.核實轉讓方商標信息。在簽訂合約之前,應當查詢該商標是否存在問題,商標受讓人應查看中國商標網,進行商標的綜合查詢。2.雙發簽訂商標轉讓合同。合同中需要注明轉讓商標的詳細信息以及轉讓商標的費用,以及合同生效日期,并且需要雙方簽字蓋章。3.商標轉讓材料的提交。向商標局提交申請轉讓商標信息及證明文件、商標轉讓申請書、商標受讓人營業執照復印件。4.等待商標局回復。商標局在收到商標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申請后,會在6到8月內對雙方下發核準商標轉讓證明,證明標明的日期就是商標轉讓生效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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