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一年女方要離婚彩禮能不能要回,需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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