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如下:
1、如果夫妻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買房,登記在自己名下,那么離婚時因為房子屬于個人財產,如果房子登記在另一方名下、或雙方名下,那么該房子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配;
2、如果是夫妻一方支付房屋首付,夫妻婚后共同還貸的,如果房子登記在支付首付方名下,則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后共同財產的混合體;
3、雙方婚前共同出資購房的,應當屬于共同財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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