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領養孤兒需要的條件: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年滿30周歲;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同意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第一千一百零一條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應當夫妻共同收養。
第一千一百零二條 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