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網絡的飛速發展,信息傳播越來越廣泛,當人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問題,只需要在網上就能學習了解,今天 小編就給大家來講解關于 試用期 社保 繳費基數是如何規定的方面的內容,希望可以讓大家清楚這方面的內容,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試用期社保繳費基數 試用期員工以第一個月工資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 二、試用期社保繳費基數比例 1. 養老保險 : 公司 繳 20% ,也就是 600 元 ; 個人繳 8% , 240 元 2. 失業保險 :公司繳 1.5% ,也就是 45 元 ; 個人繳 0.5% , 15 3. 工傷 保險:公司繳 1.0% ,也就是 30 元 ; 個人不繳 4. 生育保險 :公司繳 0.8% ,也就是 24 元 ; 個人不繳 5. 醫療保險 :公司繳 10% ,也就是 300 元 ; 個人繳 2%+3 元,即 60+3 元 三、公司試用期不交社保怎么辦 用人單位拒絕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時,勞動者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外,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的,勞動者有權 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 四、試用期是否要交社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 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等有關規定,勞動者在被用人單位錄用后,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這些權利也包括參加社會保險。 職工可要求公司為其補繳試用期間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如公司拒絕的,職工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或地方稅務局等部門進行投訴予以解決。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相關方面的知識,相信大家應該有所了解,如果對試用期社保繳費基數是如何規定的還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閱讀生活貓的其他相關文章,希望能給您帶來幫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線咨詢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3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行期不得超過三十日;
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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