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買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一方的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榍百I房不需要公證。但當事人要求進行公證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前財產應當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且發生率并不強制公證,主要依據當事人意愿確認。只是經公證后,該財產證明的證據效力會加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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