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更換車牌號的手續如下:
1、向交管部門申請注銷原車牌號碼,然后交管部門審核行駛證的情況和機動車牌照的違章情況(違章處理需要完畢,比如罰款需要提交完畢),沒有異常情況的話交管部門就會同意換牌。
2、在當地紙媒上刊登車牌注銷聲明或者交由交管部門發布注銷公告。
3、在這三十天天后車輛所有者持身份證、原車輛購車發票等證明材料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新的上牌手續。
4、向交管部門繳納換牌手續費。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二條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注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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