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結婚前,一方已經購買,付清房款和擁有所有權的房子顯然屬于一方的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并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結婚前一方自己出資買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這視為對對方的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如果將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的名下,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該房子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子,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房子可以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共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方在結婚前簽訂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而房子登記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協議處理,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法院一般認定該房子屬于產權登記的一方,雙方共同還貸的款項可以由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一、二婚后男方出資買的房子歸誰
一、算一方個人財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房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的名字啊,按照相關規定,視為出資人只對子女一方的贈予,該房產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夫妻某一方想自己出錢獨立買房,可以借用父母的名義買房,再由父母贈予自己。按照法律規定,當一方的父母不說明財產是贈予夫妻雙方的話,被認定房產只對一方的贈予;
3、雙方婚前訂立財產協議,并且進行公證,這樣婚后房產歸屬就參照協議來執行。
4、配偶一方主動聲明放棄房產所有權,這樣做很傷感情,但卻是最簡單直接也有效的辦法。
二、算夫妻共同財產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出資購買的房子,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各自父母出資份額共有,當事人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購房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辦理貸款,婚后夫妻二人共同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方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屬于共同財產的房子,在離婚時,如果一方想擁有房屋所有權,先進行評估,再對另一方進行分配;若雙方都想擁有所有權,雙方進行競價;
若雙方都不想要該房產的,由人民法院進行拍賣,再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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