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一方買的房子,一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我國法律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離婚時什么財產不能分割
離婚時不能分割的財產包括: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法律規定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什么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以房子為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付的按揭款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是雙方共有的財產。房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與結婚年限無關,如果是婚前財產,那么無論結婚多久也無法變成共同財產。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婚前個人財產屬于夫妻一方所有,并且婚前個人財產并不因夫妻雙方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按揭房產由一方在婚前進行了產權登記,按照不動產登記的原則,該房產應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三、最有效的婚前存款證明
最有效的婚前存款證明是,銀行個人賬戶的流水、婚前的明細。當事人可到銀行申請辦理,或者向法院申請,由法院去取證。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可以約定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進行公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一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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