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所謂商標轉讓,就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一些企業在商標被核準注冊后便置之不理,商標處于閑置狀態,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一些想要注冊商標的企業,卻因不愿耗費精力準備申報材料,或不愿花費將近一年的時間等待審批,始終與商標無緣。通過宣傳商標轉讓相關法規和流程,商標轉讓既促進了企業品牌創建,又幫助企業盤活了資產。商標轉讓流程一般包括::申請理查告發轉讓證明。申請商標轉讓須使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公布的統一格式的申請書。
商標局自收到轉讓申請后十五日內發出《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自確立申請日起三到四個月可以收到轉讓《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需跟原《商標注冊證》一并使用?!逗藴兽D讓注冊商標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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