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情節嚴重的,可拘留十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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