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醉駕服刑后,當事人還需要去當地派出所。刑滿釋放人員要到當地派出所報到領取身份證或申領居民身份證。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和被勞動教養的人以及被羈押的人,沒有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在被釋放或者被解除勞動教養后,申領居民身份證。被判處管制或獨立適用刑罰附加刑的人,以及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人,可以申領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九條 對于被依法釋放的人,看守所根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的釋放通知文書,辦理釋放手續。釋放被羈押人,發給釋放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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