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買家需要支付的稅費
1、印花稅:0.05%
2、權證印花稅:5元/本
3、房屋登記費:550元/本
4、契稅:交易價(或評估價)×3%
5、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普通住宅為5元/平方米,非普通住宅為11元/平方米
賣家需要支付的稅費
1、印花稅:房屋產價的0.05%
2、房地產交易手續費:3元/平方米
3、土地出讓金契稅:按本次征收土地出讓金價款的3%征收
4、個人所得稅:據實征收為(轉讓收入-房產原值-合理費用)×20%,核定征收為轉讓收入×7.5%×20%
5、營業稅及附加稅:可提供上手購房發票的,為(轉讓收入-上手發票價)×5.5%;不能提供上手發票的,為轉讓收入×5.5%。稅費為差額的5.5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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