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不是。在醫療糾紛中判定醫院是否承擔賠償責任并不是看是否構成醫療事故,只要經由第三方機構鑒定醫院在醫療過程中存有過錯的,醫院就應該承擔與其過錯大小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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