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他人房屋犯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愿或無法律依據,進入公民住宅,或進入公民住宅后經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從重處罰。
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要件有哪些
1、主體要件。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2、主觀要件。非法侵入住宅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為,違反了權利人的意思,或破壞他人住宅的安寧,而積極侵入或消極不退出,就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誤人他人住宅,一經發現立即退出,或者有正當理由必須緊急進入他人住宅的,不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比如,發生火災,家中無人,無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隊員的破門而入,就屬于法律上的緊急避險;
3、客體要件。非法侵入住宅罪侵害的直接客體,一直存在爭論,有人認為是居住權,也有人認為是住宅安寧權,目前以主張住宅安寧權為多。人身權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權利,而住宅的安寧權是從屬于人身權的,是住宅內成員特有的;
4、客觀要件。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條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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