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從事民事、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兩者因雙方之間訂立委托合同而發生關系的委托與被委托法律關系。受托人不需要到場,但委托人必須到場。辦理委托書公證應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身份證明材料,帶上委托書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親自在委托書上簽名按指印。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上內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來到我處在前面的委托書上簽名按指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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