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去派出做筆錄要多長時間是沒有規定的,要依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案情簡單的一兩個小時就足夠了。公民遭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后,是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的,而派出所民公安機關最基礎的機構,派出所是可以受理案件的。
一、詐騙找哪個部門
詐騙應該找公安機關報案,可以到案件發生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報案,報案方式可以是通過電話,也可以是通過信件、互聯網、微信等,最好是直接親自到轄區內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向民警報告案情,方便警察了解案件具體情況。
二、做完筆錄讓回家算不算立案
做完筆錄讓回家不算立案。做筆錄和立案沒有直接的關系,筆錄只是公安機關了解事實并且搜索證據的一種方式。按照程序來說,不算立案的,筆錄只是派出所了解基本問題、情況的,以后可以作為證據使用,但是立案屬于公安的另一個程序的。公安機關接受報案、控告、舉報、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審查期限,一般情況下,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復雜線索,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復雜線索,經地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延長至六十日。
公安機關立案的條件如下:
1、有犯罪事實: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斷;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例如,無責任能力人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或因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及履行有益于社會的業務上的行為。再比如盜竊沒有達到當地盜竊刑事案件立案的標準,這也不能立案。
3、屬于自己管轄: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不是法律上規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不能立案。
三、報警需要本人去派出所嗎?
報警需要去派出所。當事人可以去公安局或者是派出所都可以報案,因為派出所是公安局的一個派出機構,是下屬機構。派出所和公安局都有專門的接待室,接受群眾的報警。如果使用的是電話報警,后續也是需要去派出所進行筆錄的,因為這是一個很嚴肅的法律行為。撥打110只是為了處理緊急情況,需要民警到場。民警到場依然需要到報案人到派出所將相關情況告知接警人員。民警記錄后形成筆錄,作為案件的證據。不然后續的立案、調查等工作都進行不了。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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