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噪音污染標準是45分貝到55分貝之間,超過這個標準的音量,即屬噪音擾民。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行為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市民遇噪音擾民可撥打12369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投訴,或聯系當地城市管理部門或110協商解決。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六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主管部門和港務監督機構,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