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國家對聲音區域做了劃分,療養院等地屬于0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不能超過50分貝,夜晚不能超過40分貝;普通的居民住宅屬于1類聲環境功能區,白天不能超過55分貝,夜晚不能超過45分貝。所以如果療養院周邊白天的分貝超過50分貝就屬于噪音,可以投訴其擾民,普通住宅白天的分貝超過55分貝就屬于噪音,可以投訴。
法律依據: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法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并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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