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白天超過55分貝,夜晚超過45分貝就是擾民。根據相關條例規定,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的環境噪音標準是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第3項規定,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的環境噪音標準是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住宅室內噪聲標準是根據生活安靜的要求和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參考住宅窗戶條件制定的,一般不應低于所在區域的環境噪聲標準20分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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