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帶些隨身衣物即可。被拘留人員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據自愿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九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三條 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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