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正常居民樓超出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算擾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六條 建筑施工單位違反本法第三十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的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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