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醉駕案件,公安機關應當在查獲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內偵查終結案件并移送人民檢察院。
法律依據:《關于公安機關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7、嚴格辦案時限。要建立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快偵快辦工作制度,加強內部辦案協作,嚴格辦案時限要求。為提高辦案效率,對現場發現的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嫌疑人,尚未立刑事案件的,可以口頭傳喚其到指定地點接受調查;有條件的,對當事人可以現場調查詢問;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應當及時進行訊問。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應當在查獲犯罪嫌疑人之日起7日內偵查終結案件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情況特殊的,經縣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辦案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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