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超過15天,不能使用醫保報銷。參保人員因治療需要住院后短期內可以辦理再次住院。對于因治療后短期內再次住院,但上一次住院費用尚未結算的,由參保人員或代辦人持社會保障卡或醫??ê蛡€人身份證、加蓋醫保專用章的住院證、上一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到再次住院的醫院醫??妻k理住院登記手續。上一次住院醫院提供的住院費用證明應包括上一次住院資格確認書編號、出院時間、自費金額、增付金額、申報金額等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章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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