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資的認定:現場查獲的用作賭注的款物視為賭資,攜帶的款物與其他參賭人員相差懸殊或與賭注不成比例的,除非能證明款物有正當用途;利用計算機網絡賭博活動中交付的押金也視為賭資;賭博現場沒有賭資,以籌碼或事后交割方式代替的,根據調查確認賭資數額。
法律分析
賭資的認定:(一)現場查獲的用作賭注的款物,應當視為賭資,其中的籌碼應當折合為當量的款物;(二)有證據證明參賭人員曾用隨身攜帶的款物作為賭注、換取籌碼,或者將贏取的款物隨身攜帶,但無法查明具體數額的,可以將其攜帶的款物全部視為賭資,但其攜帶的款物與其他參賭人員攜帶的款物相差懸殊,或者與賭注明顯不成比例,且能夠證明該款物確有正當用途的除外;(三)在利用計算機網絡進行的賭博活動中,分賭場、下級莊家或者賭博參與者在組織或者參與賭博前向賭博組織者、上級莊家或者賭博公司交付的押金,應當視為賭資;(四)賭博現場沒有賭資,而是以籌碼或者事先約定事后交割等方式代替的,賭資數額經調查屬實后予以認定個人投注的財物數額無法確定的,按照參賭財物的價值總額除以參賭人數的平均值計算。
拓展延伸
賭資認定的標準和程序
賭資認定的標準和程序是指在法律和相關規定下,對涉及賭博的資金或財產進行認定的具體要求和步驟。在賭資認定中,一般會考慮以下幾個方面的標準:涉及的金額、賭博的性質和形式、參與者的意圖和行為等。程序上,通常包括收集證據、調查取證、審查證據、聽取當事人陳述和辯解等環節。賭資認定的目的是為了確定賭博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以便進行相應的法律處理和追究責任。根據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賭資認定的標準和程序可能會有所差異。
結語
賭資認定的標準和程序是根據法律和相關規定對賭博資金或財產進行認定的具體要求和步驟。它考慮了涉及金額、賭博性質和形式、參與者意圖和行為等方面的標準。程序通常包括收集證據、調查取證、審查證據、聽取當事人陳述和辯解等環節。賭資認定的目的是確定賭博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以便進行相應的法律處理和追究責任。不同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可能存在差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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