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五人以上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3、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
4、有公司名稱,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組織機構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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