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6個月算判刑。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其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應當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如果有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一、醉駕處罰標準
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處六個月以下不少于一個月的拘役。數罪并罰的情況下不能超過1年。同時,在宣判以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拘役參加勞動發給多少報酬
法律沒有統一規定對拘役罪犯的報酬標準,《刑法》具體規定: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三、看守所一般拘役多長時間
在看守所拘役是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1年。犯人被判處拘役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員短暫拘留,就近拘禁并強制其參加勞動的處罰。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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