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自行拆遷單位自行拆遷單位應當具備如下條件:(1)有房地產開發資質;(2)有常設的拆遷部門;(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4)拆遷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
2、受托拆遷單位以北京市為例,受托拆遷單位共分為三個等級:
(1)一級受托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20名以上的拆遷專業人員;有工程技術、經濟、財務高級職稱的管理人員;有5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完成過10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20個。
(2)二級受托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10名以上的拆遷專業人員;有工程技術、經濟、財務中級職稱的管理人員;有3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完成過50戶以上的拆遷項目10個。二級受托拆遷單位不得承接300戶以上的房屋拆遷業務。
(3)三級受托拆遷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6名以上拆遷專業人員;有100萬元以上的注冊資本。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管理拆遷單位資格管理辦法》 第五條 房屋拆遷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和本規定,對申請設立房屋拆遷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對審查合格的單位頒發《房屋拆遷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并對房屋拆遷單位和自行拆遷單位的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未經批準發給《資格證書》的單位不得接受委托拆遷。
具體資格審查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制定。
《資格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