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賭博提供場所需要拘留多久
為賭博提供場所一般會給予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場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提供場所賭博怎么判
如果僅是提供了便利,會受到治安處罰。如果是從中牟利,就構成開設賭場罪。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提供賭博場地怎么定罪
1、會開設賭場的,一般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會加重處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緩刑適用的刑種,如果被告人不是累犯,并且犯罪情節較輕,有悔改表現的,可以適用緩刑。
適用緩刑的條件
1、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這些人所犯罪行比較輕,如果罪行較重,判處的刑罰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適用緩刑。
2、所犯罪行情節較輕并有悔改表現,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是否可以適用緩刑的關鍵是看適用緩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對于不予關押確實不會危害社會的,才能適用緩刑。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會,即使是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適用緩刑。
3、具有社會危害性,應當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以及其他情況綜合加以判斷,一般來說,犯罪情節較輕,犯罪分子的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放到社會上再進行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活動的可能性就小一些。
4、對于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須執行。如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則犯罪分子雖然不在監獄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應的政治權利,而且與緩刑同時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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