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法律規定,涉賭行為可能受到治安管理處罰,可能受到刑事處罰。會受到處罰的涉賭行為有: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參與以營利為目的的聚眾賭博、計算機網絡賭博、電子游戲機賭博,或者到賭場賭博的行為;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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