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國家明令禁止物品的構成要件如下:
一、客體要件:國家正常對外貿易管理秩序和國家關于進出口貨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規定。
二、客觀要件:表現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四、主觀要件:明知違反海關監管規定,而希望或放任違法結果的發生。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的構成是什么?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的構成如下:
(一)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二)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
(三)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正常對外貿易管理秩序和國家關于進出口貨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規定;
(四)客觀要件: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的行為。
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有什么呢
構成共同海損的條件有:
1、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真實存在的;
2、共同海損的危險必須是船,貨是雙方共同的;
3、所支付的費用必須是額外的,即支付的費用是船舶運營所應支付的費用以外的費用,是為了解除危險的造成;
4、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須是有意識的合理的,犧牲具有特殊性。
去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呢?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的,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去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呢?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的,除應當出具上述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涉外婚姻當事人辦理涉外未婚公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涉外婚姻當事人在辦理涉外未婚公證需要準備一下材料: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提供離婚證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需同時提交法院的生效證明書)、單位或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聲明人草擬的聲明書;
4、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該內容由 梅曉東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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