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包括以下幾項:
(1)貨物的貨價;
(2)運抵輸入地點起卸前的運輸及其相關費用;
(3)保險費。
在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中應當包括下列費用,如果未包括的,則應計入完稅價格。
①進口人為在國內生產、制造、出版、發行或使用該項貨物而向國外支付的軟件費;
②除購貨傭金以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③貨物運抵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輸入地點起卸前的包裝費、運費和其他勞務費用;
④保險費。
一、進口關稅種類有哪些
按照《海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海關對準許進出口的貨物、物品征收關稅,代征進口環節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另外,海關還對部分進口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征收海關監管手續費。
1、關稅是專以進出境的貨物、物品為征收對象的一種國家稅收。目前我國的關稅征收對象分為進口關稅、出口關稅。
2、進口環節稅進口貨物在辦理報關納稅手續后,允許在國內流通,應與國內產品同等對待即繳納國內稅。為簡化手續,進口貨物的國內稅一般在進口環節由海關征收,簡稱進口環節稅。
3、監管手續費是指海關按照有關規定,對減稅、免稅和保稅貨物實施監督、管理、所提供服務征收的手續費。
二、進口關稅的主要作用
進口關稅的主要作用:
各種名目的關稅也都是進口稅,例如,優惠關稅、最惠國待遇關稅、普惠制關稅、保護關稅、反傾銷關稅、反補貼關稅、報復關稅等。使用過高的進口關稅,會對進口貨物形成壁壘,阻礙國際貿易的發展。進口關稅會影響出口國的利益,因此,它成為國際間經濟斗爭與合作的一種手段,很多國際間的貿易互惠協定都以相互減讓進口關稅或給以優惠關稅為主要內容?!瓣P稅及貿易總協定”就是為了促進國際貿易和經濟發展為目的而簽訂的一個多邊貿易協定,它倡導國際貿易自由化,逐步取消各種貿易壁壘,其中最主要的一項措施就是通過締約方之間的相互協商、談判,降低各國的進口關稅水平,對締約方的關稅加以約束,不得任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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