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在設立時的要求是:
2、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3、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
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章程由股東制定。
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股東會。依法需股東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6、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7、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一、一個人如何開公司
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單位都可以申請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但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對重復設立的一人公司,應當限期變更登記為普通有限責任公司等合法組織形式或者辦理注銷登記。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申請注冊流程同其他有限公司的注冊流程是一樣的,需要名稱核準、申請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辦理稅務登記。需要注意的是,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如果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一人股東和兩人股東
一人股東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而兩人股東,成立的就是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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