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不能自己開收入證明,需要街道、工商局或稅務局給出具收入證明。個體戶開收入證明的應該提供營業收入、納稅證明等材料來證明個人收入。對于具有其他性質收入的客戶,按照收入類型的不同來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 借款人應向貸款提供下列資料: 一、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二、有關借款人家庭穩定的經濟收入的證明; 三、符合規定的購買住房合同意向書、協議或其他批準文件; 四、抵押物或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有權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保證人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文件和保證人資信證明; 五、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六、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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