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個人成立公司流程如下:
1、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2、采用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辦理驗資手續;
3、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規定的文件;
4、領取營業執照;
5、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辦理稅務登記,領購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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