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分析:
提供偽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的構成條件為:1.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2.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向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行為。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條 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為他人提供偽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或者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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