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可自己辦理。如果屬于工傷,建議先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局 申請工傷認定 ,待醫療終結后 申請傷殘鑒定 ,根據鑒定結果委托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工傷待遇。如構成傷殘的,勞動關系繼存期間可獲社保支付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 勞動關系解除 后可獲社保支付 醫療補助金 、單位支付 就業補助金 。 工傷醫療費用 由社?;騿挝蝗砍袚?,工傷治療的康復期間工資照發,單位按住院按70元一天支付伙食費和實際支出的護理費用。另外,工傷賠償基數按照受傷之前12個月的實際正常工作月份應發平均工資計算,社保賠償的基數如與實際工資存在差額,則單位要承擔差額的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沒有 辦理工傷保險 中,則全部由單位 承擔賠償責任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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