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歸屬與子女撫養權無必然聯系。全款購房登記在個人名下為個人財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增值和還貸部分為共同財產,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為共同財產;父母出資購房登記在子女名下為贈與,登記在雙方名下為共同財產;雙方父母出資購房全款寫在一方名下按出資比例共有,雙方名下無約定為共同共有。個人財產不分割,離婚時法院按利益原則判決。
法律分析
房產的歸屬和子女撫養權沒有必然聯系。
以下是不同情況下的歸屬:
1. 如果一方全款購買并且登記在自己名下,則屬于個人財產。
2. 如果一方全款購買但是登記在雙方名下,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 如果在登記前貸款購買房子,并且登記在一方名下,但貸款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還款,則離婚時房產歸登記方所有,但是婚后房產增值部分和還貸部分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另一方對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 如果夫妻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房子,則不論登記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屬于共同財產。
5.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購房,并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不屬于共同財產。
6. 如果一方父母出資購房,并登記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雙方名下,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7. 如果婚后雙方父母出資全款購買房子,并且寫在一方名下,則按照出資比例按份共有。如果登記在雙方名下且沒有約定份額,則屬于共同共有。
個人財產不需要在離婚時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無法協商一致,則法院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的利益原則進行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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