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其他。
一、我國簽勞動合同直接走人的后果有什么
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后直接走人,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方法合法解除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勞動者單方面解除。
二、勞動合同簽了三年工資是否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簽了三年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除: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用人單位經濟性裁員;其他。
三、勞動關系的解除是什么意思
勞動關系的解除是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關系消滅的行為。勞動關系的解除方法: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者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其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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