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失業金 期間,不需要交納社保、醫保。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 失業保險金 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 終止勞動合同 ,職工被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 違反勞動合同 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