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補簽的期間勞動合同暫時還未生效,要在雙方協商一致,且補簽完成后合同才生效。但補簽期間雙方是存在著事實勞動關系的,單位需要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工資,而勞動者需要按約定完成工作任務。
一、單位不簽合同有賠償金嗎
如果單位超過一個月仍未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那它的行為就是違法行為,不僅需要和勞動者補簽合同,還需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補償的內容如下:1、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最多支付十一個月;2、需要補繳這期間所有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各項保險;3、補償勞動者相關的其它權益。
二、公司未成立勞動合同合同誰負責
公司還沒成立的,勞動合同應該在公司成立后進行勞動合同補簽。公司沒有成立不能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需要雙方簽字并蓋章確認,公司成立后才會有公章,勞動合同合同才能生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三、公司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應補償多少
計算經濟補償金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指的是按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正常工作期間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工資、獎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3、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4、若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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